2024年養老保險基數申報開始啦
一、引語:
為進一步規范繳費申報業務辦理,提升參保單位服務體驗,2024年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,按照“經辦機構核定、稅務部門征收”模式,繼續執行參保單位繳費基數誠信申報辦法,即我省2023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(簡稱“平均工資”) 公布前,參保單位可按照職工本人2023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自主申報繳納。
二、法律聲明: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》《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》等相關法律法規,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如實足額申報基本養老保險費,對違反有關財務、會計、統計的法律、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,偽造、變造、故意毀滅有關帳冊、材料,或者不設帳冊,虛報、漏報繳費人員和工資基數的,依照有關法律、行政法規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,紀律處分、刑事處罰,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予以處罰。
三、操作指南:
2024年度人員繳費基數申報,參保單位應以職工本人2023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如實申報職工個人繳費基數,平均工資未公布之前,凡低于4638.88元的,暫須按4638.88元申報,凡高于23194.60元的,暫須按23194.60元申報。
2023年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公布后,對不符合上下限要求的繳費基數進行修正。之前暫按4638.88元申報的,可依參保單位申請退付差額部分,按23194.60元申報高于社平工資300%部分,應予以退付,處于社平工資60%至300%之間已申報的繳費基數原則上不再變更。
四、申報范圍:
參加我省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各類單位和職工。
五、申報方式及渠道:
2024年1月1日起,參保單位可選擇網上在線申報或現場經辦申報兩種方式進行2024年度的繳費基數申報工作。
網上在線申報:登錄陜西省城銷職工養老保險網上服務平臺或陜西社會保險APP(單位版)辦理;
現場經辦申報:無法進行網上申報的參保單位,可預約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服務大廳進行相關基數申報業務辦理。
為進一步規范繳費申報業務辦理,提升參保單位服務體驗,2024年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,按照“經辦機構核定、稅務部門征收”模式,繼續執行參保單位繳費基數誠信申報辦法,即我省2023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(簡稱“平均工資”) 公布前,參保單位可按照職工本人2023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自主申報繳納。
二、法律聲明: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》《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》等相關法律法規,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如實足額申報基本養老保險費,對違反有關財務、會計、統計的法律、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,偽造、變造、故意毀滅有關帳冊、材料,或者不設帳冊,虛報、漏報繳費人員和工資基數的,依照有關法律、行政法規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,紀律處分、刑事處罰,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予以處罰。
三、操作指南:
2024年度人員繳費基數申報,參保單位應以職工本人2023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如實申報職工個人繳費基數,平均工資未公布之前,凡低于4638.88元的,暫須按4638.88元申報,凡高于23194.60元的,暫須按23194.60元申報。
2023年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公布后,對不符合上下限要求的繳費基數進行修正。之前暫按4638.88元申報的,可依參保單位申請退付差額部分,按23194.60元申報高于社平工資300%部分,應予以退付,處于社平工資60%至300%之間已申報的繳費基數原則上不再變更。
四、申報范圍:
參加我省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各類單位和職工。
五、申報方式及渠道:
2024年1月1日起,參保單位可選擇網上在線申報或現場經辦申報兩種方式進行2024年度的繳費基數申報工作。
網上在線申報:登錄陜西省城銷職工養老保險網上服務平臺或陜西社會保險APP(單位版)辦理;
現場經辦申報:無法進行網上申報的參保單位,可預約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服務大廳進行相關基數申報業務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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